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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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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0-05-27    点击次数:787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2020年)》要求,现提出本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更正机制
全面完成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映射转换及全部机构的换证换码工作,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反馈与重错码更正机制,重错码率降到1‰以下,并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教委、市农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总工会等部门
二、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量公示
全面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专栏专区和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全量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依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将各行业和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定期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公共信用信息。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
四、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嵌入式对接工作
加快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嵌入式”无缝对接,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流程,做到应查必查、奖惩到位。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区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务服务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各区政府
五、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完成各区、各部门信用专栏建设,重点加强金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六、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合作机制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立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
七、加快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八、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涉政府机构案件妥善执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各区探索建立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和大数据监测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区政府
九、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十一、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十二、开展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各级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区政府
十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
在商贸流通、食品药品、消防安全、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统计、金融、税务、价格、教育、旅游、文化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面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十四、建立健全重点人群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律师、教师、导游、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科研人员、项目经理、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互联网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诚信档案,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出个人职业信用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网信办,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十五、开展涉金融和电子商务等领域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探索构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六、推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
引导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制度、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失信主体行业限期禁入制度、第三方信用产品应用制度,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有效识别和打击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虚假流量等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七、持续签署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
组织有关部门签署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诚信主体的信用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以及对环境保护、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招标投标、电子认证服务行业、运输物流、对外经济合作、国内贸易流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业和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团市委
十八、研究建立诚信积分管理机制
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开发市民信用分。对信用分优良的个人,在公共服务、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九、制定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制度
制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认定标准、告知和异议处理程序,规范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发布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北京团市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
二十、大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
依据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对诚信典型“红名单”、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并将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网信办,北京团市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二十一、制定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修复制度
制定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规范信用修复流程,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创新信用修复方式,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退出机制和记录留存协同机制,督促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等部门
二十二、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对信用联合惩戒对象的信用修复培训,力争实现“黑名单”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全覆盖,实现“黑名单”主体通过信用修复做出信用承诺的比例不低于30%。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
二十三、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政策
制定并出台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支撑的信用服务新业态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十四、研究制定信用产业园建设方案
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信用产业园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基地,支持信用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
二十五、大力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
充分发挥京津冀信用合作共建推进小组作用,举办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共建研讨会,加强三地产学研一体化交流协作,促进信用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创新发展,推进建立区域统一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十六、推动一批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
充分发挥社会机构在信息技术、数据资源整合开发等方面优势,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产品质量、交通运输、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推动一批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
二十七、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工作。持续开展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征信知识宣传周、信用记录关爱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以及信用北京行、诚实做人守信做事、诚信社团组织创建、诚信企业创建、诚信文化进家庭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社会办、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
二十八、开展《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颁布实施《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启动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
二十九、加快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2020年)》要求,加快制定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三十、完善信用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信用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制度,组织第三方社会机构持续开展各区、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状况大数据监测,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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